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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对(2019)3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20 15:40:05 浏览:174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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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关于解决企业用工难,提升企业制造水平的建议

提 案 人:张先福

主办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答复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19730

答复内容: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扩容上市企业数,提升天长城市竞争力”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在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方面

我局通过强化政策宣传和业务辅导,鼓励企业挂牌上市,引导企业主动对接资本市场。2019222日,我局优选5家企业赴滁州市参加由滁州市地方金融监管理局组织的科创板政策交流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培训会,增进了企业对科创板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认识;627日,我局在天长市委党校举办全市企业挂牌上市及融资业务知识专题培训会,全市各镇街、滁州高新区分管负责人、工业指导站负责人,天长市高新技术企业及2018年度30强企业、30佳企业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参加培训,受训人数达200余人。通过对国内A股市场、科创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相关政策知识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融资租赁等常用融资工具操作知识的讲解,使参训企业对资本市场的认识更加清晰,打消了他们对资本市场的顾忌,增强了他们借力资本市场助推企业做大做强的信心。

二、在挖掘上市后备资源方面

我局通过实地调研企业,邀请上交所、深交所专家与企业家面对面沟通交流,为企业在挂牌上市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解疑释惑。截至目前,我市挂牌上市梯队已基本形成,包括IPO上市重点企业2家,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后备企业4家,新三板挂牌企业8家,省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企业10家,省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科创专板挂牌企业13家。

三、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方面

我市《关于印发天长市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天政[2010]123号)和《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加快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天发[2018]11号)均对上市挂牌企业给予了扶持,文件规定:对企业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按进入正式辅导期、证监会受理申报材料、成功上市三个阶段,分别给予200万元、200万元和6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安徽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实现股权转让、定向增发的,给予融资额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60万元。对在省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科创专板挂牌企业,除省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外,我市还配套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在加大服务企业力度方面

我局同华安证券、国元证券、融资担保平台以及相关银行多次深入企业调研,详细了解企业生产运营情况、上市前期准备工作开展情况,并就企业发展前景及上市准备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开展探讨研究,同时协调各相关部门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为企业产权证办理、融资等事项搭建绿色通道。为做好我市企业在省股交中心创板挂牌工作,我局还好中选优,确定3家挂牌推荐商,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服务要求,让企业挂牌更省心、省力。对于我市企业上市工作进展情况,我局于每季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定期披露,同时不定期上报滁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及天长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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