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严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议
提 案 人:杨志泉、陈微、李福林、仲玲、陈红玫、韩玉慧、徐秀海
主办单位:市人社局
答复单位:市人社局
答复时间:2019年6月27日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 严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的建议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近年来,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长效机制建设日益完善,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数逐年下降。2018年人社部门受理的拖欠工资案件共4件,涉及39名劳动者62.32万元工资,案件量、涉及人数及金额分别比2017年同比下降79%、94%、92%;在2018年3月滁州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组织的全市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中,我市被评为A级(考核结果分A、B、C三级,另一个A级县为全椒县)。我们的主要做法有:
一、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2014年3月起,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我市建立了企业工资支付日常监管制度。全市各镇(街)、滁州高新区及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企业工资支付月报告制度、定期督查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本行业内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于每月28日前上报天长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市联席办每年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上报的情况进行至少一次督查,重点督查发生拖欠工资行为或拖欠工资问题没有解决的企业,并及时进行通报。
每年元旦、春节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多发的关键时间节点,我市人社、住建、交通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及化解重难点欠薪案件百日攻坚、化解历史遗留欠薪问题专项攻坚等专项行动。在2019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中,我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共检查用人单位429户,涉及职工2.45万人,其中,农民工2.07万人,解决2起拖欠工资问题,帮助16名劳动者追讨工资26.96万元。
我市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重灾区”、多发领域为工程建设领域,为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工资问题,我市早在2008年7月,就建立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此项工作启动至今,人社部门共办理保证金收缴业务764笔,累计收缴保证金1.07亿元,办理退还业务469笔,累计退还保证金0.43亿元,共垫付了15名农民工工资122.2万元,保护了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避免了因欠薪问题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关于你们提出的“仿照开发商设立‘保证金’账户,要求一个企业在银行建立专用账户,如果未能发放农民工工资,监管部门启动该账户运转”的建议,下一步,在不违背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及“四送一服”活动精神的前提下,我们将积极开展探索。
二、建立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典型案例宣传。2017年,市人社局转发了上级人社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并按规定开展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认定、推送等工作。目前,市人社局已将天长市华富仪表有限公司、天长市德天雅服饰有限公司、天长市德天雅服装厂等用人单位列入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及时向滁州市人社局报送“黑名单”认定及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并向“天长公共就业”、“信用滁州”诚信信息平台推送典型案例。因案件办理规范,我市2起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典型案例被人社部微信公众号采用,在全国进行推广宣传。
2017年11月,我市人社局、公管局、住建局出台了《关于在招投标环节实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审查制度的通知》(天公管〔2017〕49号),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对进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招投标环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审查制度,凡3年内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投标企业(代理机构或项目经理)一律不得参加招投标。该制度实施以来,相关部门共审核了113家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此项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是我市相关部门联合惩戒欠薪失信行为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一记硬招,让施工企业轻易不敢拖欠农民工工资,也从根本上遏制施工企业以讨要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的群访、闹访现象。在2018年、2019年春节期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未发生因欠薪问题引发的40人以上群访、闹访。
2018年5月,我市信用办、人社局联合出台了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有关人员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明确了联合惩戒的实施依据、具体措施及部门等相关内容。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将企业拖欠工资等违法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住房城乡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诚信信息平台和政府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同时,纳入失信监管重点范围,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形成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惩戒格局,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为营造诚信守法经营氛围、打造和谐用工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确保案件按期结案。2018年,我市人社部门受理的4起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按期结案率达100%,其中1起为立案案件,3件为协调案件,共涉及39名劳动者62.32万元工资。2018年,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办理的35件欠薪案件,均严格落实我市《关于建立天长市欠薪案件快裁快审机制的通知》(天协劳办〔2017〕2号),畅通维权渠道,实行快裁快审。
为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机制,提高办案效率,我市于2017年11月起建立了由法院、检察院、人社局、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过程中的重点疑难问题;成员单位加强信息交流通报,通过简报、会议、网络等多种形式实现信息共享,及时互相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建立个案征询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的配合协调,提高了办理和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质量及效率。自欠薪入刑以来,我市人社、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密切协作,共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10件,依法判处被告人12人,涉及受害人843 人,涉案应付劳动报酬金额888.14万元,有效打击和震慑了恶意欠薪、欠薪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讨薪难,为保护劳动者权益提供了新的制度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落实治理欠薪问题各项长效机制,畅通维权渠道,加大惩处力度,做好治欠保支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及全市和谐稳定。
在此,对你们提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希望你们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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