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9)6号
案 由:加快推进“三年行动计划”,打造乡村振兴中部地区样本
提案人: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
内 容: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开展了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乡村文明创建等工作,农村面貌有了“大变样”,也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了坚实基础。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谋划,制定《天长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确立“全省和中部地区排前列,比肩东部的乡村振兴天长样本”的目标。目标已经确定,关键要抓好落实。为此,我们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已成立高规格、双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整合相关资源,把懂业务、能吃苦、会干事、敢担当的同志充实到办公室,扎实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日常工作。进一步细化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强化主体责任,按照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倒排时间节点,实行挂图作战,稳步有序推进。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切实用好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调动大家投身乡村振兴的热情。
二、注重规划先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必须坚持规划先行,精心谋划。我市一核、两轴、两环、三区、四星“12234”概念性布局已经形成,但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尚未编制完成。建议尽快组织有关方面,组建强有力的工作专班,加快我市乡村振兴战略整体规划以及各个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编制规划时,必须统筹考虑到土地、投入、生态、农田保护等,不能让规划成为“空中楼阁”。切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坚持城乡一盘棋,确保规划的整体性和可行性。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彰显特色,将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目标任务项目化、措施化、具体化,切实增强规划的针对性、有效性。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和工作推进机制,规划一旦确定,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主动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协调,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三、注重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点要求,缺一不可。产业兴旺和生态宜居要率先启动,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同样要跟上,方能实现生活富裕这一终极目标。大力发展农村区域经济,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现代农业和旅游业上多下功夫。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仅要配套好,还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把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好,切实把农村硬化、亮化、绿化、美化“四化”搞好,让大家愿意去、留得住。大力推进乡村移风易俗,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杜绝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赌博迷信等不良现象。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鼓励群众参与推动土地流转、承接现代农业项目等产业发展。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真正让“平安天长”在天长城乡落地生根。
四、注重投入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涉及一二三产项目,再加上在乡风文明、社会治理方面投入,资金需求量大。认真落实“市为主、镇为辅,招为主、投为辅,文旅集团投入为主、财政投入为辅”要求,形成市级财政补助、争取金融支持、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着力解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钱从哪里来的问题”。争取上级政策扶持,有效整合农村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文明创建、现代农业等方面奖补政策,集中设立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 在“普惠制”基础上推行“特惠制”,变普洒“胡椒面”为集中资金办大事。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招商引资结合起来,就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项目建设,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向社会推介,吸引社会资金、企业资金投入到乡村旅游、现代农业、服务业、基础设施等乡村振兴项目上来,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资金支持。
五、注重实干实效。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三年行动计划要如期完成,关键需要真抓实干、狠抓落实。要建立激励机制,进一步整合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突出出来,作为今后三年对各镇街和相关职能单位考核重点项目,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给予奖励,对实绩突出的村书记给予一定的待遇,调动实干积极性。统筹督查考核内容和方式,实行“打包考核”“结果考核”,淡化过程考核,注重实干效果。加大培训力度,着力解决镇村干部对乡村振兴战略知晓度不高、政策不清、认识不足的问题,明确要干什么活、走什么路径、从哪里着力、钱从哪里来、什么事不能干等。制定管理办法,鼓励和支持各方人士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支持企业家、各类专家学者、技能人才等,回乡下乡任职、创业、投身乡村振兴行列,对关心支持投身奉献乡村振兴的各类人士给予表彰奖励,树立崇尚实干的“风向标”,让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者有位有为。
分办: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会办:市委组织部、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文旅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局、民政局、作风办、文明办、各镇街
备注:重点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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