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9)91号
案 由:关于治理市区小区配套园,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建议
提案人:杨海燕(第一提案人)
方传江 李山林 郑训林 周丽娟
内 容:
学前教育事关儿童身心健康和终身发展,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和谐,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明确提出,“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2019年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再次强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是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和保证民生的重要措施,并同时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情况作出部署。
我市市区公办园虽然增建了广陵幼儿园,还计划增建西湖幼儿园等两所公办幼儿园,但增长缓慢,不能较好地适应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及广大群众对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需求。目前,市区小区幼儿园皆为民办幼儿园,营利性民办园居多,管理模式和师资力量严重薄弱,不能解决许多幼儿就近入园的问题,严重影响我市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
一、我市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存在问题及原因
市区许多小区在规划建设幼儿园时并没有征求相关部门特别是教育部门的意见,因此,园舍和室外活动场地都存在不合理、不科学的问题。整个城区小区幼儿园没有公办教育资源,都是由开发商采用租、售、合办等方式与举办者签订办学合同,导致配套幼儿园举办者支付高额租金,造成高收费,部分收入相对低的家长只能望园兴叹,加剧幼儿教育的供需矛盾。小区幼儿园保教质量低,也严重阻碍了我市学前教育水平的整体提高。
二、对策及建议
1、对城区小区配套园摸底排查。针对规划、配建、移交、使用不到位等情况,列出清单、建立台账。
2、对摸底排查的问题全面整改。从实际出发,认真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条”的要求逐一进行整改。新建小区配套园的建筑设计、施工建设、验收、移交要认真监管,抓好落实。
3、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划要求,对照城市单元控规中的幼儿园布局,应当建设配套幼儿园而没有建设的,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在周边开发新住宅小区或老城区拆迁改造时,新建、补建一批小区配套幼儿园。
4、新批准建设的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没有交付给当地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的,由政府协调督促产权单位完成移交工作。
5、实现“共同投入,合作共赢”的小区配套园发展模式。为将每一所小区配套园都打造成优质幼儿园,市政府一方面须增加编制和财政的投入,从师资、办园经费上保证幼儿园的高起点、高水平,另一方面应加大谈判力度,动员开发商都能够将小区配套园精装修后再移交教育部门,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公办优质品牌幼儿园进驻小区,对房价、小区配套服务的拉升作用,可以形成“共同投入、合作共赢”的小区配套园发展模式
主办:教体局
会办: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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