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9)109号
案 由:关于切实落实少数民族聚居区回民公墓的建议
提案人:王义彬(第一提案人)
耿 伟 杨光文 杨士明
内 容:
回族及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有着共同的土葬、简葬、速葬习俗。尊重他们的丧葬等民族习俗,是民族政策的重要方面,也是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多年来,我市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回族等少数民族生活习俗方面的诸多问题得到了解决,较好地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但随着社会发展和实际情况变化,又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地问题。目前,最为突出的就是回族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墓地、丧葬服务场所和设施都不完备。全市唯一的少数民族聚居村仁和集镇南尖回民村,居住回族居民近一千人,回族可埋葬用地及服务配套设施几乎为零,回族群众意见颇多,同时出现乱埋乱葬现象。该村的回民墓是20世纪70年代由江苏高邮菱塘回族乡迁至而来,当时没有划分公墓用地,用地临时改建,现占地约1.4亩。针对南尖村回族聚居地区临时回民墓地存在的问题,建议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回族公墓和完善回族殡葬服务设施工作涉及建设、土地、规划、环保、民政、绿化、人防、消防等很多方面。从设计到施工等各项工作,必须依靠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二、科学规划设计。将建设回族公墓和完善回族殡葬服务中心功能纳入我市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进行建设和施工。规划应特别注意两点:一是选址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用地紧张,不能过多占用耕地;减少环境污染,所选墓址既要远离居民区,又交通便利。二是注意规划的民族性和科学性。规划设计既要体现回族的民族特点,又要科学有时代特色。公墓总体规划主要应包括:墓区、墓道;围墙、大门;服务场所(服务中心);景观、绿化。据了解,芜湖市、南京六合区、高邮市菱塘回族乡等地的回民公墓建设和回族殡葬管理工作都做得比较好,有关部门可考察学习,汲取经验,切实把我市的回族公墓和殡葬服务中心建设好、管理好。
主办:民政局
会办:仁和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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