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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114号提案 关于加强行车滥用远光灯整治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06-05 08:16:17 浏览:145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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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9114

 

案 由:关于加强行车滥用远光灯整治工作的建议

提案人:闵大伟(第一提案人)刘为绪(第一提案人)

内 容:

目前,驾驶员对酒驾的后果危害都很了解,但对夜间行车滥用远光灯所造成的危害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夜间行车,仍旧有许多司机只顾着方便自己,没有文明意识,一直开着远光灯行车。夜间会车,近距离使用远光灯刺眼,容易造成对方驾驶员视线出现盲区,如果盲区内出现第三方交通参与者,极可能酿成交通事故,尤其是在雨天,水雾会使灯光更加“炫目”,更易发生事故。光线情况较好的城区,行车滥用远光灯不但不能起到照明的作用,反而会增加更多危险。有效遏制晚间行车的“远光灯现象”,已成为公众强烈期盼。为此建议:

一、加大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夜间行车滥用灯光的危害性。在道路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语,宣传文明行车、维护交通安全。通过多种方法和手段,造大、造强声势,扩大宣传覆盖面,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和支持整治工作,不断提高驾驶员的公德意识、安全意识,促成驾驶员养成文明行车、正确使用远光灯的良好驾驶习惯。

二、开展滥用远光灯整治活动。像查处酒驾、罚超速一样,交警部门定期、不定期进行滥用远光灯专项整治,在集中路口、重要路段、特殊路段蹲点查处,并充分利用监控等技术手段进行查处,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态势。邀请媒体及时跟踪报道集中整治情况。

三、加强监管。车辆检测部门要加大对私自违法改装氙气大灯检测力度。私自改装大灯的车辆,一律不允许通过检测。鼓励市民通过行车记录仪或手机拍摄视频、照片等方式举报滥用远光灯的情况。

 

主办: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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