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提案工作

市委组织部关于对(2018)1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1-14 16:43:10 浏览:1365 次
【字体大小:
     案    由: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提 案 人:肖梅

主办单位:市委组织部

会办单位:市农委、编办、人才办、人社局

答复单位:市委组织部

答复时间:2018630

答复内容:您提出的关于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的建议的提案,我部会同农委、编办、民政局、人才办、人社局共同办理。现将此项工作推进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立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

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确定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两年一调,按照基本报酬的30%确定绩效报酬;村“两委”其他成员报酬按照村“两委”正职报酬的80%确定。目前,村干部正职年报酬达39803元,其中基本报酬30618元,绩效报酬为9185元;副职村干部报酬为31842元。同时,为符合条件的668名村(社区)干部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占村干部总数62%;对因年龄等原因,不愿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在职村干部,按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市镇承担部分的标准为其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保费标准,为村干部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村干部,每人每年给予30元的医疗保险补助。

二、做好村级组织换届工作

运用好“预任”成果,对“预任村官”表现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考核合格且群众认可的推荐为换届人选,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据初步统计,有110人拟作为提名人选,占“预任村官”总数84.5%。确保“应退尽退”的同时,不搞“一退了之”。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专门研究了本次换届不再提名人员相关待遇问题,规定57-60周岁人员继续按原渠道交纳社保(居保),60周岁以上人员按城镇职工养老金标准兑现离任待遇,本次换届前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与在职村干部待遇同步调整,每次按省标准10%左右上调,对生活特别困难人员重点关怀帮扶,预计换届结束后,35-50岁人员将占在职村干部的主体,村级组织战斗力将有明显提升。

三、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具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作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居住在农村或集镇的农业从业人员,我市已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多年,目前经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有1236人,我们将以提高农民、扶持农民、富裕农民为方向,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养职业农民为重点,通过培训提高一批、吸引发展一批、培育储备一批,加快构建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力争到2020年,我市新型职业农民数量达到3000人,计划2018培育650人,2019年培育650,2020年培育700人。

四、大力建设科技产业联盟,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

充分发挥科技引领作用,整合各方面科技创新资源,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业农村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加快形成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和快速转化机制,依靠科技创新激发乡村发展新活力,具体为:完善肉羊产业联盟,新建水稻、小麦产业联盟和水产养殖产业联盟。

五、加强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技推广队伍

一是加强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2018年我市全部农技人员集中培训5天以上,同时20%以上重点技术骨干集中培训15天以上;二是农技人员开展包村联户活动,每位农技人员至少包保一个村,联系6个科技示范户,每年进村培训3次以上,每年对每个示范户上门服务10次以上;三是量化工作指标,加强农技人员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绩效考评中,严格奖惩制度。

六、实施特岗计划,引进人才,加强农技推广力量

2018年力争聘请5位大学生到基层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从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中列支15万元,用于大学生到基层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的工资性补贴,为避免机关事业单位直接聘用大学生的复杂性,采取由农业经营主体直接聘用,农委补助工资的方式开展特岗计划。

七、在农村实用人才和村干部中开展学历提升培训

继续实施农村实用人才中专免费、大专和本科补助50%学费政策,每年安排40-50名农村实用人才进行中专学历提升所需费用,每年安排10名左右农村实用人才进行大专或本科学历提升所需费用。继续在村干部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学历教育,不断提升村级组织带头人的学历水平。

八、开展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定工作

此项工作一直是短板,2018年我们将对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进行技术职称评定,按照农民技术员、农民助理技师、农民技师、农民高级技师四个职称等级进行,以技术水平、解决实际问题的技能、率先致富并影响和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为主要依据,凡评审取得职称的农村实用人才,纳入市专业技术人才库管理,在土地流转、试验示范、赴外培训、相关项目资金扶持等方面优先安排考虑。

九、实施人才回流工程

利用政策支持,通过建立人才信息库、设立驻外人才工作站、开展系列主题活动等方式,吸引在外天长籍人才回乡创办企业,开展技术合作、技术咨询、成果转化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Docu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