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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关于对(2018)4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1-14 16:20:28 浏览:122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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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关于农村田间地头农药空瓶空袋回收的建议

提 案 人:胡夕祥  郑保朝

主办单位:市农委

会办单位:市环保局、农环办,各镇街

答复单位:市农委

答复时间:2018621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农村田间地头农药空瓶空袋回收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村组收集废弃农药包装袋(瓶)的建议。将以201881日起实施的《新农药管理条例》为契机,通过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审查、核发,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废弃农药包装袋、瓶、桶等定点回收、分类、规范化处置试点工作。2018511已召开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推进会,通过建立回收试点,对回收的废弃农药包装物,统一运输归集,安全贮存,无害化处理。按照生产者负责处理,经销者负责收集,使用者交回获补贴的方式进行。要求每个回收点必须做到五有:即有专用回收设施、有环保宣传牌、有回收规章制度、有回收台账及档案、有回收奖励措施,6月底前回收点全部完成五有任务,通过有点及面的推动,力争到2020年底,实现各类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率80%以上,回收的包装物无害化处理率100%的目标。

二、关于农药经销商在售卖农药时,教会农民正确使用和保存农药的方法的建议。近年来我市已通过新型农民培训,尤其是用药量较大的种植大户和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的培训进行了先期的宣传,已将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下阶段将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用告示、横幅、志愿者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农药包装物乱丢乱弃危害性和安全处置重要性的宣传,让农民充分认识乱扔农药包装物对环境和人身安全的危害,积极参与到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工作中。将利用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开展农药包装物安全处理有关知识培训,切实提高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农药包装物回收的工作氛围。

三、关于政府建立相关机制,鼓励农药生产厂家回收、建立无害化焚烧销毁场所及作为公益性项目的建议。每个回收点必须建立台帐,按回收的数量和规格实行统一价格标准,正积极向政府部门建议设立专项资金,制定财政补贴方案,进行有偿回收。尤其要利用农药经营中最新要求的必须对购进、储存、销售等录入电子台账计算机管理系统,加强督查,建立回收、处理可追溯体系。

总之,我委将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各项措施,扩大社会关注,争取政府支持、落实资金来源,探索本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贮存和处理处置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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