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案 人:杨志泉 陈 微 韩玉惠 李福林 仲 玲 徐秀海 肖昌信 陈书梅 董晓佳
主办单位:市经信委
会办单位:人民银行、市场监管局、财政局、金融办、人社局、教体局、法院、司法局
答复单位:市经信委
答复时间:2018年6月10日
答复内容:你们提出的关于清理僵尸企业,创造经济良性循环环境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原则,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统筹安排,逐步推进“僵尸企业”有效处置,促使全市工业经济继续保持健康发展的势头
一、把脉问诊,精准识别
按照“三去一降一补”要求,我市对全市工业企业及时摸排、精准识别、合理界定,为有效解决“僵尸企业”问题打下了坚实基础。一是动态监测。联合国税、地税等部门,对全市企业缴税进行实时监测,及时掌握企业运行状况。联合信访、人社、法院等部门,对全市涉困企业定期监测欠税、欠薪、欠息、涉诉、对外担保等风险情况,实时研判评估。二是实地查看。根据掌握情况,安排专人实地查看,核实停产半停产企业真实情况。2018年对21家企业停产停报企业,适时给予对点帮扶。
二、多措并举,精准施策
根据中央提出的对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生存的“僵尸企业”进行市场出清的要求,我市通过“4+1”五大措施联动,使我市在清理僵尸企业方面做出有益的探索。一是金融主打。出台了鼓励金融机构处置不良资产的优惠政策,“对未改变用途的抵贷不良资产进行收偿和处置时,资产过户过程中税费的地方留成部分给予收购企业等额奖励”。这项政策既可以帮助金融机构降低不良贷款率,又可将有限的金融资源用于支持优质企业,还可以有效的防范和化解可能的金融风险。政策执行以来,已促成农商行、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处置了天和塑料、露露包装、天之源型煤等多家规模较大的“僵尸企业”,共计帮助金融机构化解了5000多万元的不良资产。二是司法助推。天长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多重整、少破产”的原则,“早研判、早预防”,在既尊重优胜劣汰市场规则,又兼顾地方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对确实回天乏术的企业,通过加快立案速度、提高判决时效、加大执行力度等方式,加快对“僵尸企业”资产的处置。近年来,市法院审结或正在审理的“僵尸企业”有20多家,资产总价值达3.5亿元。三是税收倒逼。对长期欠税且金额较大的“僵尸企业”,税务部门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司法途径采取查封拍卖等方式,清缴逾期税款,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四是政府鼓励。为提高产业集中度、延伸产业链、鼓励做大做强,我市一直鼓励优势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的方式,处置“僵尸企业”,实现资源再配置。对重大兼并重组项目,给予优势企业重组项目前期费用及并购贷款利息予以一定的补助;对兼并重组过程中资产过户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给予等额奖励;兼并重组后企业的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按招商引资政策给予奖补;对兼并重组后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两化”融合等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项目,在申报相关专项奖扶资金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去年以来,已促成了润安汽车收购天路达交通、雷克斯新能源收购中煜硅能、中能电气收购天润电仪、泽创电子收购创普电子等兼并重组项目。五是平台优化。为使处置“僵尸企业”实现市场化、规范化,2017年我市与安徽国厚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天长市国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收购处置金融不良资产为核心,收购各类债权、股权、动产、不动产等形式的不良资产,通过债务追偿、债转股、并购重组、资产证券化等多种处置方式,为企业重组、产业整合、转型升级提供高质量、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努力帮助地方维护金融稳定,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市计划通过综投、城投等平台,通过司法裁定或破产清算等方式,加大对“僵尸企业”的清理和收储力度,将有限的土地资源用于新上项目和技改项目中来,以切实提高我市的项目承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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