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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关于对(2018)8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1-14 15:47:29 浏览:113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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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关于注重培养“天长工匠”的建议

提 案 人:顾之东   陶晓晴    

主办单位:市人社局

会办单位:市人才办、经信委、科技局、总工会、广电台

答复单位:市人社局

答复时间:2018614

答复内容:你们提出的关于注重培养“天长工匠”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贯彻落实政策文件。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4号)和天长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动产业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天发〔20179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人才培养工作。

二、大力培养工匠型人才。近年来我市十分注重工匠型人才培养工作。一是举办“天长十佳工匠”评选。每年评选“天长十佳工匠”10名,授予“天长十佳工匠”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二是组织企业职工技能竞赛。每年组织企业职工技能竞赛1次,取得前3名成绩的选手直接竞升技师职业资格,取得4-6名成绩的选手直接竞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同时给予物质奖励。三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每年职业技能培训人数都在5000人以上,3400多人通过技能鉴定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四是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了一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一家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其所在企业10万元的专项补助,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创新、创造活动。五是建立高技能人才“师徒传承”制度。2017年全市遴选带徒名师2位,给予每位名师一次性带徒津贴2万元。

三、扩大宣传引导。大力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将工匠精神纳入技工学校开学第一课内容,《工匠精神读本》等书籍正式列入授课计划。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开展“天长十佳工匠”、技能竞赛获奖者、带徒名师、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首席技师等个人事迹宣传报道。结合职业教育周、技能人才队伍宣传周、春风行动等活动,组织系列宣传。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我市形成尊重、认同、争当技能人才的主流价值观。

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市人才培养工作的关注,我们将竭尽全力做好相关工作,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技术人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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