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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关于对(2018)10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1-14 15:38:48 浏览:119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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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关于规范城市街道门牌张贴工作的建议

提 案 人:仲  玲  曹文香  赵        杨志泉  李翔华  佘海平  陈红玫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

答复单位:市民政局

答复时间:2018622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 规范城市街道门牌张贴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天长市政府办公室《天长市门楼牌号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天政办【2010121号)文件精神,市公安局负责编制沿街门牌号码,市民政局负责设置安装沿街门牌。

门牌安装目前没有统一的标准,参考全国其它地方的设置标准,我们一般要求:1、门牌安装高度2-2.5米。2、门牌安装位置一般在门框的正上方或为该道路门牌起始一侧的隔墙上。特殊门型的门牌要求安装在醒目位置即可。

在实际安装过程中,现场的安装条件并不能达到我们规定的安装要求,主要体现在:门面的造型各种各样,有的隔墙是圆形或其他特殊形状;有的隔墙安装有管道、广告字、装饰材料等没有适合安装的位置;有的门面设计了统一的店面形象,商户不允许安装;有的商户只同意安装在指定位置;个别地段甚至出现了因粘贴门牌造成外墙皮脱落现象,给规范安装带来了一定困难。

20177月,在天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我们对部分安装不规范的门牌进行了整改,通过与商户沟通,调整了部分门牌的安装位置,取得了一定效果。2017年,市民政局共设置沿街门牌8056块。

    在今后的门牌安装过程中,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商户的沟通,争取他们的理解与支持,尽量按标准设置好门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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