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案 人:耿 伟 王义彬 杨光文 继 传 能 持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
会办单位:市公安局 天长街道
答复单位:市民政局
答复时间:2018年6月22日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 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城区有回、维、蒙、彝、满等31个民族,流动人口约400多人,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的10%。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建立了城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系,提高了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了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网络。成立了天长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领导组,建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站,站点设在滁州市民族团结促进会天长分会(地点在天长市清真寺)。服务站做到有班子、有制度、有牌子、有经费、有台账、有活动。
二是定期组织活动,畅通沟通渠道。城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代表人士经常列席滁州市民族团结促进会天长分会和伊斯兰教协会的相关会议,参加学习、教务、走访调研、议事协商等活动,参与其矛盾调处、文明创建等工作。市民委定期召开座谈会,了解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在天长生活和工作的实际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搭建服务平台,工作成效显著。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权,依法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并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目前,少数民族流动人员遇到的经营、租房、就医、子女入学等问题,基本都能得到解决;对于就医困难和发生天灾人祸的家庭,多数从“王贵伦阿訇扶危济困慈善会”经费中帮助解决。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民族团结。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社区、清真寺广场,发放宣传册,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帮助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了解党的民族政策,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法治意识。竭尽所能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解决在经商、务工、就学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目前我市在城区生活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与本地居民群众相处和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是正确解决和妥善处理好民族问题的前提和保证。要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化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营造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综合治理,积极做好疏导。充分考虑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少数民族自身的民族特性,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警惕个别不法分子利用突发事件制造谣言、煽动事端。不断增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法治意识,做到不信谣、不声援、不串联,自觉服从民宗、公安、工商、执法、卫生等部门的管理。
三是加强服务理念,切实解决困难。充分尊重各民族在语言、文化、风俗等方面的差异性,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向有关企业推荐少数民族务工人员,使他们尽快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为政府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之间架起联系和沟通的桥梁。
四是加强沟通联系,建立预警机制。遵循“信息共享,依法管理”的原则,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联系卡制度,由维稳办牵头,相关职能单位参与,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协调机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两地(流出地与流入地)的沟通和联络,建立两地协同共管的工作网络。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是加大硬件与软件的投入。我委积极争取市、区级财政设立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开展城市民族工作,其中划拨专项经费,并根据实际逐年增加,用于研究和处理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问题。在对民族地区继续加大投入的同时,也应加大对散居区和流动人口较多地区的工作经费投入。以为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为抓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管理,积极推进民族工作进社区,把服务与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和睦相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