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8)31号
案 由:关于加强釜山水库备用水源保护的建议
提案人:张福清 张先福 王炳香
内 容:
釜山水库是我市饮用水备用水源地。饮用水质量,事关市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政府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以便从源头上给以保证。目前,釜山水库水面由养殖承包人养鱼,水库上游还有养鸡场,污水直接排放到釜山水库。
建议:
1.加强协调,与来安县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通过适当的经济补偿,将影响釜山水库水源的养鸡场搬迁。
2.加强巡查与检测,责任到人。提高巡查密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加重。
3.对水库水面养殖承包人提出相应要求,尤其对投放的饲料进行监管与检测,避免饲料带来的水体污染及净化成本。
审查意见:市环保局主办;市水利局,汊涧镇会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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