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8)88号
案 由:关于注重培养“天长工匠”的建议
提案人:顾之东 陶晓晴 仲 玲
内 容: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我们正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如果没有一大批成熟的工匠作支撑,是很难想象的。营造尊重工匠氛围,不断提升工匠地位,对于是提升我市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加快工业强市步伐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建议:
一要开展“工匠精神”宣传活动。各类媒体要广泛宣传优秀工匠的先进事迹,开展工匠精神宣传进学校活动,营造向上向善的社会导向,引导市场和社会形成健康的劳动价值导向。
二要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提升工匠地位。人社等部门要完善有关制度,消除对技术和劳动的歧视,提高工匠的社会地位和待遇,从制度层面来保护工匠精神。
三要提升表彰工匠的层次。建议把“天长工匠” 纳入市委、市政府人才队伍统一培养和管理。在每年科技节期间表彰的优秀人才中,把“天长工匠”作为一个类别,由市委、市政府统一表彰。
审查意见:市人社局主办,市人才办、经信委、科技局、总工会、广电台会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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