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8)118号
案 由: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议
提案人:袁 义 赵 军
内 容: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总体较好。市政府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消防责任体系;强化消费宣传,切实增强消防意识;强化消防培训,努力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强化监督执法,着力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市政府将消防工作考核纳入全市综合治理考核,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工作体系基本形成。2017年,截至11月30日,全市共检查单位1820家次,责令改正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1894年。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共建微型消防站57个,共有97家物业小区建立了微型消防站。
二、存在问题
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全面、不严格、不深入、不到位;
消防安全监管不严格,消防隐患排查不到位;沿街商业用房存在火灾隐患;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现象仍然存在;居民住宅小区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停车的现象越来越突出;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不及时;历史欠帐和遗留问题尚未根本解决。
三、意见建议
1.继续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定期举办培训班,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全面提升全体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自防自救能力。
2.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新建项目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必须规范达标。要改进沿街商业用房消防设计,严格控制沿街商业用房的选材及施工,消防监督部门对有疑问的产品及材料必须进行抽检,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和施工。
3.消防监管特别是对沿街商业用房等重点单位的监管要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4.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通过跟踪检查,督促相关责任人严格消防安全管理,消除隐患。
5.历史遗留问题要制定计划,限期逐步解决,不留隐患。
6.消防车、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装备要建立台帐,定期检查、检测,及时保养、维修;
审查意见:市公安局主办,市规建局会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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