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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关于对(2017)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11-07 14:06:12 浏览:104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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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关于加快市区亭桥廊阁命名及楹联征集工作的建议          

提 案 人:市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市文明办、文广新局、档案局(方志办)、广电台、文联、规建局、民政局、林业局

答复单位:市委宣传部

答复时间:2017109

答复内容:在收到市政协2017年第8号提案《关于加快市区亭桥廊阁命名及楹联征集工作的建议》后,市委宣传部高度重视,迅速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因地制宜,因时而动,积极开展了市区亭桥廊阁命名及楹联征集工作,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之中,现将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开展地名文化遗产资源调查

今年以来,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市文明办、文广新局、档案局、文联等等相关部门把天长地名的普查摸底作为亭桥廊阁的命名的基础工作,并通过实地调查、资料考证、座谈论证等多种方法,基本查清我市地名文化遗产情况,详细收集地名的拼写、读音、位置以及历史沿革、来历含义等文化属性信息,系统掌握地名文化遗产资源数量、分布、现状和存在问题。同时运用文字、图片、录音、录像和数字化多媒体等多种方式全面记录地名信息,深入挖掘、系统整理、综合利用地名文化的调查资料,扎实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信息化,为做好市区亭桥廊阁的命名奠定了一定的文化基础。

二、积极开展相关亭桥廊阁的命名工作

市委宣传部在全面调查、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把市域范围内的亭桥廊阁的命名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实施计划,要求各参与单位要突出地方特色,创新方式方法,形成亮点和品牌,让亭桥廊阁的命名工作既富有美感韵味,又郎朗上口,通俗易懂。目前,红草湖湿地公园和滨河公园内相关命名工作基本完成。

三、切实加强亭桥廊阁的命名工作的管理和规范

一是坚持稳定性原则,从严控制命名工作,组织相关领导和学者充分研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提前制定命名工作的保护措施。对广大天长市民所熟知的历史地名,在命名工作中,通过纪念性标志、优先恢复启用、就近移植派生等方式予以保护,最大限度地记录和反映历史地名及相关信息。二是坚持人文性原则。充分挖掘历史人文资源,优先使用反映天长本地历史、文化、地理等特征的名称,将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亭桥廊阁的命名工作,以更好地体现地域特色,延续千秋文脉,提高天长文化内涵。三是坚持规范性原则。及时清理整治不利于优秀文化传承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名称,会同语言文字部门组织加强对名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使用非标准名称、破坏文化遗产的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广征博采。把需要命名和征集楹联的建筑以图片形式在网络、电视、报刊上发布,每一建筑提出2-3个题名为备选方案。在命名征集结束后,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征集到的命名进行遴选,确定入围命名再次公示,并接受网络投票。二是确定命名,推广使用。网络投票结束后,根据专家意见和网络投票情况确定拟用名,将拟用名方案制成标牌,放置在相对应的亭桥廊阁旁,接受广大市民评品。三是广泛宣传。在相关命名确定后,开展宣传推广,让确定后的命名为市民所认可、牢记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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