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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建局关于对(2017)3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11-07 13:11:37 浏览:92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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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信用行为监管,加快我市建筑业企业发展的建议        

提 案 人:金  锋 翁永年 郑保朝 杨  旭 张小平

主办单位:市规建局

协办单位:市公管局

答复单位:市规建局

答复时间:2017727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信用行为监管,加快我市建筑业企业发展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开展建筑业企业信用行为监管方面,我局出台了《天长市建筑领域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试行)》,《天长市建筑领域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实施方案》,将全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采集、综合评定、发布和使用,以及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的建设管理等活动,综合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及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状况,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全部纳入诚信体系。

诚信“红黑榜”制度界定评价包括良好行为信息和严重不良行为信息。对列入诚信“红榜”的企业和个人联合实施守信激励,在行政许可、资格认定、公共服务、社会宣传等方面给予支持;优先办理行政审批、审核手续。对列入失信“黑榜”的企业和个人作为检查或抽查的重点对象,进行约谈、预警或黄牌警告。综合运用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等惩戒手段,重点在许可准入、评先评优、招投标管理等方面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者进行惩罚,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同时定期将信用评价结果再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公示栏、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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