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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对(2017)4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11-07 13:08:40 浏览:94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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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开展天长光伏领跑者基地规划工作的建议        

提 案 人:李永军

主办单位:市发改委

协办单位:市经信委、科技局

答复单位:市发改委

答复时间:2017725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开展天长光伏领跑者基地规划工作”的提案交由我委会同经信委、科技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天长市拥有发展光伏发电的独特优势,一是目前已经有规模化的光伏电站开发建设;二是水面资源丰富,如沂湖、洋湖和沙湖等水面从土地性质上都属未利用地,符合开发水面光伏、渔光互补等光伏发电项目土地性质条件;三是电力基础设施完备,拥有良好的并网消纳条件。为充分利用我市境内有效水域资源,大力发展光伏发电清洁能源,改善我市能源消费结构,市政府委托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天长市光伏“领跑者”基地规划报告》,为提高光伏领跑者基地申报的成功率,我市各部门通力协作,在办理规划选址、国土预审、水利、环保等支撑性文件上开辟绿色通道,目前所需支撑文件均已办结,基地申报报告已呈送安徽省能源局,5月份上报国家能源局。

光伏领跑者基地建设对我市意义重大。一是通过基地建设可单独获取光伏项目开发指标,促进我市光伏应用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传统模式,各省光伏发电项目的年度指标规模主要通过国家能源局制定,各省年度规模相对有限,光伏项目的发展受到制约);二是大规模的基地建设可带动相关配套产业的发展,吸引优质企业入驻;三是基地的建设和运营带动光伏全产业链的发展,为我市带来持续稳定、客观的经济和税收效益;四是大规模的清洁能源发电为我市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带来积极作用;五是基地的实施过程也是对我市的一次宣传过程,扩大我市在清洁能源业内的影响力。

下一步,我市将主动对接国家能源局及省能源局,做好后续跟踪汇报工作,及时掌握申报进展动态,依据反馈要求,完善相关基础资料,制定有效工作措施,力争基地成功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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