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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关于对(2017)6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11-07 12:57:37 浏览:83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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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加快完善农业保险市场化机制,以保险创新深化我市农业现代化建设       

提 案 人:毛晓春  鹿    王炳香    琴 孙天明 张    马福玲  张福清      王宝皋 陈菲菲   

主办单位:市农委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办,人保财险公司

答复单位:市农委

答复时间:2017816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农业保险市场机制,以保险创新深化我市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严格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十年来,全市种植业保险已累计承保达1500.6万亩,其中水稻781万亩,小麦699.1万亩,油菜20.5万亩;养殖业保险能繁母猪承保6万头。累计承保100万户次,提供了50亿元的生产风险保障,为12万户次受灾农户 、120万亩减产农田,实际发放理赔金1.2亿元,大大减轻了受灾农户的损失,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维护了农村的稳定。农业保险承保品种由2008年的水稻单一品种,发展到现在的水稻、小麦、油菜、能繁母猪等、大棚蔬菜、肉羊养殖保险等多个涉农险种,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政策性农业保险纳入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后,我们督促保险承办机构,严格按照“五公开、三到户”(即: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和“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的要求,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从承保、查勘定损和理赔支付等各环节抓规范运作,确保工作精细化、规范化。

二、政策性保险经办机构确定情况

200871,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名单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农险办[2008]4号)明确:“通过公开招标,现确定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采购招标中标单位为: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各试点单位从上述中标保险经办机构中选择本地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承办机构”。200872,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已正式批复滁州市2008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稻、小麦、玉米、油菜、棉花、能繁母猪、奶牛的保险试点工作,并确定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心支公司为滁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近年来,滁州市财政局每年印发《滁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办法》,明确“我市由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心支公司承办全市农业保险业务”。

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支持商业性农业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皖农财[2016]52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粮食作物补充性商业保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45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201678日,我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天长市粮食作物补充性商业保险实施细则》(天政办秘[2016]52号),“坚持自主原则,凡具备农业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具备承保条件的,均可自主选择开展粮食作物补充性商业保险业务。”

20173月,《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财金〔2017291号)要求,“各市要结合实际,从最有利于本地区农业发展和维护农户利益的角度出发,营造平稳有序、适度竞争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场环境。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优胜劣汰的原则,由市统一组织招标,以市或县(市、区)为单位,确定本地区符合条件的经办机构,并保持一定期限内经办机构的稳定”。

据了解,滁州市在充分征求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滁州市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招标工作方案》,并积极组织招标工作。我们相信,这将是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健全基层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举措。我们将按照上级的要求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有关政策,在足额安排匹配资金的基础上,努力做好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工作,努力提升农业保险服务“三农”的能力,努力让各级政府满意,社会各届满意和农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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