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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关于对(2017)6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11-07 12:56:50 浏览:92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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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早实施釜山水库“按方计征”水费,节约水源,保障城市供水      

提 案 人:翁永年 袁      锋 程    陶晓晴

主办单位:市水利局

答复单位:市水利局

答复时间:2017724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尽早实施釜山水库“按方计征”水费,节约水源,保障城市供水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釜山水库是我市唯一的一座大型水库。水库集水面积244平方公里,总库容1.135亿立方米,兴利库容4850万立方米,也是我市城市备用水源地之一。

釜山水库灌区位于新白塔河以南,十八集电灌站以西,南至江苏省六合界,西至来安县界,北与时湾水库南灌区相接。灌区面积186.67平方公里,耕地19.6万亩。水库灌区由库、镇、村成立灌区管理委员会统一协调用水计划和用水调度。灌区内有2个渠道管理段,5个提水管理站,干渠工程统一由釜山水库管理所进行管理。由于灌区面积大,管理人员、经费有限,水利设施配套工程不完善,渠系水利用系数较低,推广“按方计征”工作进展缓慢。

2014年,我市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釜山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批复总投资1511万元,工程于201411月开工建设,20161月完工,主要实施完成:釜山水库渠道衬砌干支渠总长度11.81公里;南干渠清淤22.8公里,支渠清淤2.1公里;新建桥、涵闸等配套建筑物219座,维修30座。该项目实施完成后,恢复有效灌溉面积0.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5.6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万亩,灌区的灌溉保证率由现状的70%提高到75%,灌溉水利用系数由现状的0.5提高到0.65

2016年,我市被确定为滁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市。市政府出台了《天长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天政办〔201674号),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在我市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按照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原则,分步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7年以大通镇为试点镇,在大通水库灌区先行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供水计量设施建设,建立农业水权制度,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加强农业用水管理,探索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模式,推动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今年5月,釜山水库已与大通水库同步安装渠首计量取水在线监控设施,2018年将重点推进釜山水库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釜山水库确定为城市备用水源后,节约灌溉用水,保障城市供水成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完善釜山水库灌区水利配套设施,及时调整灌区用水调度计划,提升水管单位管理服务水平,逐步推进釜山水库“按方计征”水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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