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利用生产扶持开发项目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几点建议
提 案 人:徐金荣 俞启茂
主办单位:市农委
答复单位:市农委
答复时间:2017年7月31日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利用生产扶持开发项目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几点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利用政府人力资源,加强村干技能培训
市委、市政府一直注重村干部的培训和锻炼。2016年,从市直单位选派15名优秀机关干部到软弱涣散村担任村(社区)第一书记,从基层党务,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开展工作;新街镇李坡村开展了选拔有成人士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工作试点,选拔能人吴大林同志担任李坡村第一书记,以期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举办了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培训班上邀请专家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与促进农民增收专门辅导,提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能力;选派两批共10名村干部赴江苏省仪征市、高邮市强村名村进行挂职锻炼,学习强村名村先进的基层党建管理、发展村集体经济经验。
2017年4月,我市选派5名村党组织书记赴滁州市参加发展村集体经济能力提升班培训;5月在江阴市委党校举办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部分村党组织书记和贫困村主任参加培训,就农村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民主管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等方面精心设计了培训课程,并安排学员到华西村、红豆村等名村、强村进行参观学习、实地感悟,开阔眼界,不断提升村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
二、关于细化方案,多措并举,促进集体经济蓬勃发展
2016年全市村集体经营性收益达1411万元,较上年增长61%。利用国家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项目资金500万元,扶持铜城镇龙岗社区、大通镇坝田社区、张铺镇平安社区、郑集镇川桥村、冶山镇晏公村等5个村(社区)建设光伏发电、标准化厂房等项目发展村集体经济。从2015年开始,市财政每年拿出3000万元,设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基金,投入天振融资担保公司作为注册资本金,收益专项用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去年6月底,我市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年底共有12个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向成员分红,分红总金额121万元,其中杨村镇光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每人分红100元,人均分红金额最高。2016年,我市探索开展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抵押贷款(简称“农权贷”)试点。
(二)结对帮扶。市领导每人确定一个镇(街道)加强帮扶指导,重点联系该镇(街道)集体经济实力相对薄弱的一个村;镇(街道)班子成员每人至少确定1个村作为联系点。市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城乡结对共建工作责任,每年要为结对村争取发展项目不少于1个,或协调钱物不少于2万元,此项工作落实情况列为2017年度市直单位党建工作重点考核内容。安排市“三十强”企业与30个集体净资产薄弱村结对,实施精准帮扶提升,帮扶情况作为企业及出资人评先评优、政治安排的重要依据。同时,鼓励各地各单位进一步深化“百企百村共建共进”活动,引导更多有实力的企业在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财税反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村辖区内新增招商引资项目产生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市镇财政按10%的比例安排支出,用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对各类经营主体承租村集体所有的厂房、商铺产生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市镇财政按20%的比例安排支出,用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四)开展“三变”改革试点。以深化农村产权改革为主线,通过盘活农村“三资”(资源、资产、资金),激活农村“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机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