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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关于对(2017)6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11-07 12:55:45 浏览:88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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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完善水利配套工程,发挥投资效益         

提 案 人:周辅明 张建昌    进 戴宗礼  高成娟

主办单位:市水利局

答复单位:市水利局

答复时间:2017724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完善水利配套工程发挥投资效益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扬圩排涝站(护桥站)为天长市高邮湖洼地治理工程新建泵站之一,由于该项目前期工作周期很长,项目实施时大河湾圩排涝水系情况较项目立项时有较大改变,经设计变更,该站移址到现位置新建,工程于201311月开工建设,20157月完工。因该项目未批复进水渠开挖工程,严重影响了扬圩排涝站(护桥站)发挥效益。经市水利局多方协调和向上级积极争取,该站进水渠开挖工程已纳入天长市高邮湖洼地治理工程未完项目中予以实施。

扬圩排涝站(护桥站)进水渠开挖工程于20173月开工建设,目前已经完工,可保证排涝站正常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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