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在新形势下法院应进一步做好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工作的建议
提 案 人:杨志泉 仲 玲 徐秀海 韩玉慧 李福林
主办单位:市法院
答复单位:市法院
答复时间:2017年6月20日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在新形势下法院应进一步做好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工作的建议》提案,已交我院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突出“早”字,促发展。坚持“早研判、早预防”,针对当前经济下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院主动前往浙江瓯海法院、扬州中院考察学习,撰写《关于依法处置“僵尸企业”的考察报告》呈报市委,为市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坚持“多重整、少清算”,依法妥善审理了安徽国茂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成功剥离出非法债务近5亿元,盘活资产1.7亿元,整个处置过程平稳有序。撰写了一篇调研报告,中标滁州中院重点调研课题,为处理此类案件提供范例,吸引了省内外多家法院前来考察学习。坚持“多调解、少判决”,稳妥审理了益民工贸、天正商务、天叶肥料等“病困”企业批量债务案件,努力维护稳定的发展环境。
二是突出“防”字,降风险。在6家骨干企业探索建立“一法官一联系制”,通过法官点对点定期送法上门、案例宣讲、走访调研等,进行诉讼引导、法律指导、纠纷疏导,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堵塞漏洞,压降企业生产经营风险。去年以来,向企业发放问卷调查表260余份,召开座谈会6场次,走访企业负责人17人次,开展送法进企业12次,提出合同订立不规范、票据背书不严谨等司法建议3条。在14家具有代表性的中小企业设立“优化服务信息采集点”,征集企业在用工、融资、合同订立等方面司法需求,及时帮助解决。发现矛盾纠纷,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化解,充分发挥较早接触矛盾、风险先知的便利,为企业保驾护航。派出业务骨干进驻伽伽集团、天马集团等特困企业,成功化解一批由于资金链断裂而引发的农民工追索工资、原材料供应商索要货款等群访、闹访事件,促使蓝德集团成功并购伽伽集团,确保“腾笼换鸟”顺利进行。
三是突出“护”字,严惩治。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对侵害投资者、经营者人身财产权益,挪用、侵占、诈骗、盗窃民企财产的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惩不贷。同时加大赃款赃物追缴力度。今年以来,审理此类案件35起,判处被告人57人,追缴赃款2800多万元,全部发还给受害企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严厉制裁制假售假、侵犯工业知识产权、虚报注资、出资、抽逃出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犯罪,规范市场准入“门槛”。今年,依法审理此类案件2件,涉案金额4800多万元,判处被告人2人。打造良好的民间融资环境。依法严惩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经济犯罪活动,坚决打击“放大鸟”、高息揽储等严重扰乱金融秩序行为。今年,审理此类案件3件,4名被告人受到刑事追究。对涉企民间借贷纠纷,实行集中审理,严格审查借据及借贷关系的真实性,依法保护合法借贷关系,规范企业融资渠道。今年,审理涉企民间借贷案件81件,处理涉案标的金额0.9亿元。此外,注重平等保护,妥善处理买卖、物流、融资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532件,促进各类经济主体公平竞争。
四是突出“快”字,见效率。开辟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在立案、保全、排期、庭审、送达、执行等环节优先。推行网上立案,在线传输身份信息、起诉状、证据材料等,经审查,办好登记手续全程仅需6-7分钟。今年网上登记涉企案件681件。试行在线调解,对外地企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在法官主持下,通过电话、网络连线,实现跨地空调解,让调解工作提速。审理中,依法扩大简易程序审理范围,积极适用小额程序审理,缩短办案周期。今年以来,应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166件,已适用138件,适用率为8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392件,适用率为82.0%。设立快保组,对企业外地债权,实行分域限时保全,保障今后执行顺畅。2016年以来,快保组控制被执行人资产4亿多元。成立执行应急中队,对涉企执行案件,不分时段,快速出击,让企业债权及时变现。
五是突出“慎”字,妥处置。慎重处理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引发的纠纷案件,对因资金短缺但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有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慎查封、不动硬,通过制订还款计划、设置担保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帮助企业渡过阶段性困难。如去年东方塑业公司陷入债务危机,被12家银行起诉,引发群体恐慌。我院及时出手,诉前保全了外地一笔货款后,做了大量调解工作。最后11家银行撤诉,其他纠纷也得到妥善解决,东方公司摆脱了危机,重返市场。《人民法院报》报道称赞为“保全了一笔货款,挽救了一个企业”。对外地法院请协助执行的涉企案件,既全力配合,又大力协调。如来安法院前来执行一起涉企案件,我院积极提供协助,控制了该企业主,经协商,促使最后达成了还款协议,该企业生产经营未受影响。
六是突出“活”字,重信用。在审理合同纠纷中,坚持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无正当理由,严格限制合同的解除和撤销。对金融企业实现担保物权申请,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查,依法作出裁定,让银行债权及时变现。如安徽天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我院提出一起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我院经审查,认为订立的《抵押合同》合法有效,依法裁定,准予申请人对抵押物土地房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依法变价,申请人对变价后所得款项在主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该银行通过特别程序申请,在20多天内就实现了债权。灵活执行手段,对发展前景向好但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采取“放水养鱼”,使其得到修养生息,帮助摆脱困境。
七是突出“减”字,省成本。与市工商联联建商事调处中心,由法官、商会干部、企业代表共同对涉企纠纷进行诉前化解,使企业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形象不受损。今年该中心调处涉企案件53件,无一件进入审执程序,实现多方共赢。创建诉讼担保新模式。针对不同企业群,实行“零担保”、“免担保”、信用“互担保”,让众多企业降低诉讼成本。企业互助联保圈运作以来,免除企业提供担保金额6000多万元,为企业节省佣金支出900多万元。去年,天振担保公司提出“入圈”申请,现已成为圈内第25家企业。“入圈”就受益,免除了该公司提供诉讼保全费用近1000万元,节省佣金支出2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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