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提案工作

市教体局关于对(2017)9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11-07 12:48:32 浏览:985 次
【字体大小:
  

案    由: 关于促进城乡教师交流的建议       

提 案 人:陈阳林

主办单位:市教体局

答复单位:市教体局

答复时间:2017720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促进城乡教师交流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城乡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实施,进一步均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促进城乡教育公平。为此,我局做了以下工作。

一. 20128月,天长市教育局和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了《天长市教师交流暂行办法》,文件以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核心,建立规范长效的教师交流和教师到农村学校的服务制度,以市区带动农村,以优质带动薄弱,促进城乡教育共同、协调、均衡发展。明确城区新聘用教师必须到农村偏远学校支教2年。同时开展“百名教师下乡支教,百名教师进城学教,支学时间不少于一百天”的“三百”工程,以此带动农村教师素质的整体提升。

二.我局制定了《天长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力争用2-3年时间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为推行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和“县管校聘”奠定基础。文件规定:

1.教师交流轮岗人数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每年参与交流的校级以上骨干教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名师和特级教师等不低于当年交流教师人数的20%

2.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间交流。主要采取支教置换方式进行。由市教体局负责将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自愿申请支教的教师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再将需要锻炼的农村教师安排到城区学校因支教形成空缺科目岗位进行跟岗学习。农村学校教师进城跟岗学习纳入各学校参与交流人员的基数,此类交流由学校和市教体局根据需求统筹安排。

3.结对帮扶交流。每年由市教体局选择市区优质学校与乡村或薄弱学校进行结对帮扶。

4.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职务,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经历。

三.根据《天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长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市教体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长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20177月市教体局下发《关于2017年天长市教师交流工作安排的通知》,我市城乡教师交流工作已在全市学校全面展开。要求在720日前将《天长市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符合交流条件人员登记表》和《天长市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安排交流人员登记表》、810日前将《天长市2017年城区学校教师支教申请表》报市教体局人事与师资股,由市教体局结合城乡学校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关工作要求和具体实施计划、交流学校、交流学科等正在安排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Docu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