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提案工作

市委组织部关于对(2017)12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11-07 12:42:50 浏览:901 次
【字体大小:
  

案    由:关于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管理的建议          

提 案 人:周思国

主办单位:市委组织部

答复单位:市委组织部

答复时间:2017730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先后出台了《关于从创业有成人士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的实施意见》(天组〔201535号)《关于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天发〔201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天发〔201543号)《天长市村干部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天办〔201575号)《天长市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实施方案》(天组〔201664号)等,明确村干部工作职责、严格村干部奖惩、落实村干部待遇保障。2015年、2016年、2017年连续三年给村干部上调报酬,目前村正职干部年报酬达3.98万元、副职达3.18万元,在此基础上,为村干部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给予医疗保险补助。

为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管理,今年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社区)干部作风建设的规定》(天组通〔201714号),对村干部作风建设逐一划出底线和红线。出台了《天长市村干部“预任制”实施意见》(天组通〔201647号),今年通过按照推荐报名、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公开招录了98名村级后备干部提前到岗预任,为明年村“两委”换届备足“源头活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Docu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