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关于尽快建设少数民族养老机构的建议
提 案 人:耿 伟 杨 彬 孙尚彬 何福明 杨士明 王义彬 继 传 能 持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
答复单位:市民政局
答复时间:2017年7月21日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 尽快建设少数民族养老机构的建议 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国家对少数民族养老机构建设问题,目前没有特别规定,执行的是国家统一标准的养老政策。
根据提案所列数字,我市现有32个少数民族,总人口5000人,其中有回民人口约4500人。按照全市老年人口占全市总人口20%测算,全市约有60岁以上少数民族老人1000人,按照目前养老机构床位率4%计算,少数民族养老院床位数应该在40张床位较为合理。我市现有各类养老机构28家,建设养老床位3400余张。其中公办农村敬老院16家,建设床位近1800张;公办社会福利院1家,建设床位100张;民办养老机构11家,建设床位1500张。我市目前入住养老机构的总人数只有1100人左右,其中农村敬老院1800张床位,入住人数700人左右,入住率为38.9%;民办养老机构1500张床位,入住人数只有400人,入住率仅为26.7%,全市平均入住率只有32.3%。床位空置率还是很高的。就目前这种情况,政府新建少数民族养老机构条件尚未成熟。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提出以下解决方案:
一是鼓励入住当地的养老机构。我市16所农村敬老院已全部转型为养老服务中心,除接受五保户入住外,也接纳社会老人入住。如果少数民族居民需要接受机构养老服务,完全可以选择入住当地的养老机构,养老机构的膳食服务是根据入住对象的特殊需求或不同饮食习惯而定的,可以单独制作软食、流质及特殊饮食,并明确要求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充分尊重少数民族居民的信仰自由。
二是加大对民营养老机构扶持力度,鼓励少数民族居民自建民族特色养老院。进一步加大对民营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事业的补贴力度,建立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行补贴机制,按规定免征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收入营业税,免收建设养老机构的征地管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费用,吸引社会力量从事养老服务事业,鼓励社会力量新建少数民族养老机构。市民族宗教部门将指导市伊斯兰教协会、滁州市民族团结促进会天长分会做好天长市少数民族养老机构建设问题市场调研工作。
三是学习好的经验,推动我市少数民族养老机构建设的发展。少数民族养老机构是中国进入老龄化的一个新的课题,鉴于目前没有成功经验,没有好的做法,市宗教部门拟定于2017年8月份牵头组织由市政协民族宗教台侨属委员会、市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市伊斯兰教协会、滁州市民族团结促进会天长分会赴外地考察、学习。通过借鉴外地好的经验,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为我市少数民族养老机构建设的发展寻找一条更加行之有效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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