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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明办关于对(2017)12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11-07 12:41:15 浏览:90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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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合力执法,取缔占道经营,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提 案 人:刘茂华 刘坤洲   

主办单位:市文明办

协办单位:市作风办

答复单位:市文明办

答复时间:2017728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合力执法,取缔占道经营,助力文明城市创建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按规划设计施工”建议办理情况

规建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对新建的城市道路设按规划设计人行道和非机动车,做到人车分流。城管部门根据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对影响道路通行和有违文明创建要求的占道经营进行取缔或迁移,确保不占用非机动车道,不阻碍人行道正常通行。

二、关于“加大宣传力度”建议办理情况

为引导沿街商户文明规范经营,取缔违规占道(出店)经营行为,合力营造“户户知晓、家家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舆论氛围,城管部门向沿街单位、商户、居民、流动摊点业主散发《致广大市民一封信》3500多张,与商户签订《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书》6200余份,开展16场“城管进校园、居村”活动,利用5台巡逻执勤车辆滚动播放录制音频,在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刊播《通告》等形式,广泛宣传文明创建知识和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宣传受众达数万人(次)。

三、关于“加大执法力度”建议办理情况

城管部门坚持将市区市容管理列为工作重中之重,制定市容管理标准,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常抓不懈:一是领导重视,成立市容常态化管理工作领导组,实行分工负责制;二是合理划分,建立了以“领导班子包片、执法中队包区、一线队员包路”为基础的三级网格执法模式;三是部门联动,定期会同公安、环保、市场监督、规建、天长街道等部门联合开展“取缔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截止到6月底,共纠正违规经营行为410余起,文明劝导270人(次),取缔流动摊点115个,规范临时摊点疏导区8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223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86起,有效改观了市区不按规定经营现象,助力文明创建有序推进。

四、关于“加大考核力度”建议办理情况

为使市直相关部门能够自觉履职,不推诿扯皮,提高工作效率,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天长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评办法》和《天长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今年上半年,市纪委和文明办下发了两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检查情况通报》,对工作不力、工作开展不见成效、上级检查漏洞较多的单位进行了通报,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问责。截止7月底,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向市直相关责任单位下发了创建督办单共计504份,有力推动了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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