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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关于对(2017)13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11-07 12:38:38 浏览:85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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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关于在市区开办素食公益餐厅的建议        

提 案 人:赵宝华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行管局、城投公司

答复单位:市民政局

答复时间:2017720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在市区开办素食公益餐厅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与天长市爱心驿站公益协会商洽,该社会组织有意愿承办素食公益餐厅。关于公益餐厅经营场所,前期通过向市国土房产部门咨询,市园林社区北侧有一栋闲置房产,交通便利,停车方便,但需要市政府协调解决。

201768,民政局向市政府特具《关于请求解决素食公益餐厅经营用房的报告》[天民字(2017)111]。市领导批示:“对公益性素食餐厅在税收及相关费用上可以根据规定可以减免兑现的应予扶持,对经营性用房应由社会组织自行解决”。

目前,天长市爱心驿站公益协会已拿出举办素食公益餐厅公益商业项目计划书,由于经营场地没有落实,后续工作推进仍在谋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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