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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82号提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内交通安全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05-09 09:11:52 浏览:95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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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782

 

案 由: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内交通安全的建议

提案人:杨朝  张为本  张桂松  程晓惠  毛晓春 

孙天明  鹿    李长山  陈志国  曹文香

内 容:       

近年来,随着我市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城区人口和机动车辆不断增加,城区部分主干道存在非机动逆向行使、闯红灯现象,城区道路拥堵时有发生,一方面影响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同时也直接影响了城市形象。经实地调研,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信号灯设置不够合理

路口信号灯没有根据各时间段车辆通行情况合理设置,例如仁和路与永福路交汇处,学生放学和上学过程中接送车辆较多经常发生拥堵现象没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部分路口的人行横道信号灯设置的时间较短,我市主要几条道路的人行道长度都在40-50m左右,但是人行横道信号灯设置的时间较短,比如永福路与二凤路的信号灯只有21秒,永福路与天佳路的信号灯只有18秒,天康大道与新河南路的信号灯只有22秒,按正常人的行走速度,可能无法顺利通过路口。更不要说年龄大的老人和儿童了。这种情况给行人通行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信号灯虽已设置,其他交通附属标识未同时跟进。例如永福路与二凤路交叉口,由于在路口掉头车辆按照左转信号灯指示掉头,和左转车辆混合在一起,造成车辆长时间等待,对司机行车造成不便。是否可以设置专门的掉头道口。

二、电动车缺乏规范管理

电动自行车舒适和便捷的特点越来越被老百姓认可,逐渐成为了人们除汽车以外的主要代步工具。随着拥有量的迅速增加,交通事故也在不断增加,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成为道路上安全一大隐患。不少车辆在销售时就擅自进行改装,导致车速快,制动差;在管理上缺乏足够的重视,相关的管理措施也不到位,处罚的力度也不尽人意。

三、非机动车道通行不畅

虽然许多城市道路设置了非机动车道,但许多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使用,一些非机动车道甚至划成了停车位,或成了一些经营场所,难以通行。也有部分非机动车道没有打通,是个断头路,不能贯通形成路网。结果是大量的非机动车长期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这增加了城市交通拥堵的概率,

具体建议:

一、合理设置路口交通信号标识

建议公安交通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的信号灯路口再进行一次实地调查,计算出主要路口交通峰值和平常时段交通状况,设置比较合理的信号灯等待时间,完善部门交通标识,对行人过路时间要根据路的宽度和行人的过路速度测试后再确定,让过往群众享受到更为人性化的交通管理。如:1、市炳辉中路,商务中心北门口路段来往车速过快,对来往行人形成安全隐患。建议在该路段设立限速标志和警示标志。2、广陵中路和二凤南路丁字路口(市卫计委和法院)人行斑马线提示灯应调整。当自西向北左拐弯灯亮时,法院路口向市商务中心的人行灯就应当通行;卫计委路口同理。3、天康大道天康宿舍区丁字路口自西向东应常亮绿灯,保持通行。同时取消该路口的人行道线。因该路自西向东右侧非机动车道为断头路。4、左拐和直行灯同时显示的路口,对方变灯应延迟五秒,便于相对方左拐车辆和本方直行车辆不发生冲突。5、天康大道已成为我市的内环线,应禁止一切外来大型货车进入,尤其是晚上12点前。6、市区内的路灯应随季节变化,不应固定时间。冬季夜晚长,路灯时间相应的就该长。尤其冬季上午630分左右,正是工人上班,学生上学的高峰期,但有的路段路灯已按固定时间熄灭。安全隐患极大。

二、进一步加强电动车规范管理

加大宣传力度,让老百姓遵守非机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并只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使”的交通规则;加大对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商和维修商的处罚力度,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加大对车主违章的处罚力度。

三、打通非机动车道,实现机非分流

加快非机动车道的建设步伐,对一些断头的非机动车道要抓紧时间建设,让其能够贯通形成路网;加强非机动车道的管理,对于非机动车道上长期存在的经营行为,乱停车问题要进行治理,让非机动车道真正发挥它的作用;积极宣传引导,特别在各个路口,我们的志愿者要引导非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逐渐养成好习惯,使我们的城市道路更加畅通也更加安全。

 

审查意见:市公安局、城管执法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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