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7)96号
案 由:关于保障失依少年、儿童权益的建议
提案人:黎仁岭
内 容:
失依少年、儿童是指失去依靠的未成年人。具体情况是:因为事故、生病亡故及父母离异等其它原因,致使这类未成年人失去一方或父母双方关照的,因事故失去一方,另一方出走、改嫁或失踪;因病一方亡故,另一方出走、改嫁或失踪。或者即使监护人还在孩子身边但是对孩子无力照顾的;或者父母双方均不在仅仅依靠高龄爷爷奶奶生活的,更严重的是连爷爷奶奶都不在,不得不寄养在亲戚家的孤儿等,据了解,目前在天长境内,像这样的未成年人超过百名,大都生活清苦。
具体建议:
一 、摸清底数。在全市范围做一次调查,由学校先申报,再逐一落实,确定上述人员具体数量,生活状况。
二、多管齐下,救助到位。有监护人的督促监护人负起道义和法律责任。没有监护人或者监护人确实没有能力的,要完善社会救助机制,根据国家政策,为符合条件人办理相关手续,让他们享受国家层面的救助。另外积极争取爱心人士或组织等社会救助和帮扶。
三、建立救助长效机制。由民政等部门定期走访了解、督促救助落实,建立健全救助失依少年、儿童长效机制。
关心关爱身边的弱势少年儿童,让每一个失依少年儿童都有快乐的童年,为创建和谐社会和全国文明城市做贡献。
审查意见:市民政局主办,市教体局、妇联会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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