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7)108号
案 由:关于健身器材也要“健身”的建议
提案人:高珊珊 曹文香 钱玉亮 高 慧 包 健
肖 梅 仲 玲 乔国荣
内 容:
近年来,随着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政府及有关部门相继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在各大广场和有条件的社区、学校等场所安装了公共健身器材,免费供群众使用,为广大群众提供了良好的健身条件,是一件利民惠民的好事。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人为破坏,使用不当,自然老化等因素, 许多地方的公共健身器材损毁严重:有的“缺胳膊断腿,四肢不全”;有的螺丝松动,锈迹斑斑;有些健身器材甚至不见踪影;还有不少健身 器材脏兮兮的,未经消毒,卫生状况极差,让人不得不敬而远之。这些破损的公共健身器材存在着极大安全隐患。
造成健身器材受损的人为因素很多,如使用者不爱惜及器材破损没有及时维修,没人清洗消毒等。甚至还有人为了一已私利,把健身器材当废品卖掉。由于配套的管理工作没跟上,使许多健身器材设备不能充分发挥功效甚至沦为摆设!
为此建议:
1.有关部门除了教育引导广大市民爱护健身器材外 ,更应该加强对健身器材的管理。
2.建立公共场所维护和健身器械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健身器械进行维护、保养,同时在公园健身场所醒目的位置注明维修的联系电话(如路灯一样,随时可以报修联系), 以保证场地、设施、设备完好。
审查意见:市教体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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