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政府职能部门依法保障律师代理民事案件调查取证权的建议
提案人:董春慧 杨志泉 仲 玲 袁 义
主办单位:市司法局
协办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
答复单位:市司法局
答复时间:2016年7月18日
答复内容:你在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政府职能部门依法保障律师代理民事案件调查取证权”的提案(提案字[2016]78号)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市共有律师事务所8家,执业律师62名,近三年来年平均办理各类案件1300余件,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律师取证难困扰律师行业多年,影响着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市一定程度上也存在律师调查取证难现象。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一、缺乏具体制度性规定。关于律师调查取证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虽有明文规定,但地方立法没有相关具体规定,目前我市也无职能部门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制度性文件,导致律师在法律实践中自行调查取证存在一定困难。二、少数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认识不到位,对律师依法依规调查取证行为存在无正当理由予以拒绝、设置种种障碍、或者配合不够到位等现象;三、个别律师在代理民事案件中违法违规调查取证,存在调查取证凭证不齐全,超范围调查取证,违规要求摘抄、复制相关材料等现象。
针对上述原因,为切实做好该提案办理工作,确保办理成效,我局先后召开了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征求各律师所对政府职能部门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具体要求和建议;向市政府办公室及法制办作了专题汇报;同时,加强与国土局、规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民政局等会办单位沟通联系,协同推进提案办理工作。我局拟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保障律师调查取证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律师向政府职能部门调查取证所需凭证、取证范围、政府职能部门义务职责等事项,为今后律师代理民事案件顺利调查取证提供制度性保障。
目前我局已草拟《通知》文件初稿,上报到市政府办公室进行审核。最终办理结果将向各位代表、委员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