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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2016)3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6-09-21 18:08:10 浏览:74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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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用市场手段解决我市物流业困境           

提 案 人:严  鹏 许正伟 杨  林 杨士民 赵 

主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协办单位:公安局、城管执法局

答复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答复时间:2016728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用市场手段解决我市物流业困境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物流信息平台需政府支持的问题。目前我市益民和天然物流已建2个信息平台,市政府均按扶持政策落实相应的补助资金。

二、关于平台建设初期需要汇入大量车辆信息数据,需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支持的问题。该项工作交通部门已派专人主动配合天然物流园工作人员走访行政大厅交通窗口和车管所,交通部门的信息数据采集渠道已打通,竭力配合。车管所按管理相关规定要由政府出具相关文件,该部门也承诺给予全力配合。

三、关于平台推介需要相关部门提供便利的问题。在推介过程中,经交通部门主要领导安排,派2名工作人员利用近半个月的时间,分别到物流园区、具有一定规模运输企业和物流企业,上门主动推介信息平台软件,取得一定效果,下一步将与经信委对接,向工业企业推介。在此过程交通部门要求天然公司拿出具体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工作,并提出合理建议——制作二维码放置在驾驶员进场出入的场所(如:行政大厅交通窗口、车管所办事大厅、驾驶员安全培训学校等),以便司驾人员扫码关注加入。

四、关于平台对车辆安全认证,需北斗定位的问题。因此项技术很成熟,在所有客、货车辆上已广泛运用,在平台录入车辆定位未上线时,交通部门可以给予安全认证定位。今后按质量兴市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规模企业IS9000认证,此类问题就迎刃而解。

五、关于规范市区货运车辆停放。通过广泛宣传,正确有序地引导园外车俩向园区集聚。近期交通部门真在研究修定《物流业发展扶持政策》,将积极引导物流企业、货运车辆向物流园区集中,物流企业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完善配套设施,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物流企业和货运车辆进驻物流园区。

六、关于平台对船只安全认证,需提供AIS定位相关数据的问题。天长境内货运船只已安装AIS定位设备,但天长海事部门其基站未建,数据无法采集,目前正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资金,尽快落实基站建设,待建成后,可为其提供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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