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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2016)6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6-09-21 17:49:33 浏览:71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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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的建议

提 案 人:赵  娟 方传江 刘坤洲 陶晓晴 钱玉亮 杨 

         董登云 陆保林 彭国常 严 

主办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办单位:教育局、城管执法局

答复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16627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特别是中小学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更加显得重要。我局长期以来从未懈怠过,竭力强化中小学周边环境的食品安全监管。

1、领导重视,高度负责。为切实保证中小学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我局从实际出发,方便就近就地管理的原则,今年年初出台了《天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生产与流通环节监督管理事权划分的通知》(天食药监食字〔20169号),制定了《天长市2016年度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及食品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天食药监食字【201613号),印发了《2016年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要点》(天食药监食字【201612号)等文件,对我市小作坊及食品流通经营户的日常监督管理进行了更为详细的事权划分,对校园周边的日常食品安全监管进行了网格化分工,职责任务明确到人,形成了事权清晰、权责明确、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食品生产与流通环节监管新局面,同时市局定期组织业务股室进行督查并通报。

2、制度健全,强化监管。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及食品经营户的日常监管程序、内容、频次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检查内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特别关注食品原物料及经营食品的来源的合法性、加工过程的规范性、储存销售过程的合理卫生性,并定期公布日常监督检查情况通告,及时跟踪检查中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3、部门联动,狠抓整治。每年中小学开学初期、节假日、夏季高温时期,我局与市教育局、城管执法局、卫计委、公安局、农委等部门实施联动,对我市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加大对小食品、儿童食品的监督抽检和处罚力度,效果明显。

4、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在校园及周边区域,通过现场检查指导到整改再整改,树立了一批放心食品店、示范小作坊,发挥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的作用。对于环境卫生条件极差的和无证照的食品生产经营户坚决予以取缔。

5、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每年的国际“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加大食品安全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科学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标语、横幅、宣传窗、微信平台、食品安全教育进课堂等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营造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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