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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关于在天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
提 案 人:陈卫东 刘剑超 葛维朝 管玉彬
主办单位:市公安局
协办单位:城管执法局、环保局、规建局
答复单位:公安局
答复时间:2016年7月5日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在天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收到此提案后,高度重视,认真调研,起草了《天长市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天长市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征求了16个部门意见后,已提请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会议通过后将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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