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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27号提案 推进城市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6-06-04 15:21:44 浏览:70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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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

 

提案字(201627

 

案 由:推进城市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

提案人:刘  标 张小平

内 容:        

目前,我市正在积极进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城市垃圾处理作为创建工作重要一环,还比较薄弱。我市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手段单一、处理场地污染隐患严重、堆积场所库容量告急等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城市卫生文明形象。特别是垃圾分类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市民垃圾分类意识不强。现在人们对环保的重要意义已有较深的认识,也不缺乏参与环境保护的愿望和热情,但要转化为实际行动,形成良好习惯,还需要很大的努力。它要求人们改变旧的丢垃圾习惯,培养环保的垃圾摆放习惯。二是市民垃圾分类知识不足。很多市民搞不清楚哪些是可回收垃圾、哪些属于不可回收垃圾,就连一些保洁、清运人员也是概念不清。三是街面安装的垃圾箱虽标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标志,但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而其他垃圾桶里边更是多种垃圾混杂。垃圾分类处于无人管、无人问、无人为的“三无”状态。

卫生程度是反映城市文明的直接表象,而垃圾处理是否科学、合理,则是对城市管理、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形象的实际考量。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垃圾分类处理就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重要课题。对此,我们特对相关部门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确立合适的垃圾分类方式。要依“法”办事必须先要有“法”可依,应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垃圾分类标准和方法。如有的地方将垃圾简化为餐厨与生活垃圾两类,方便居民投放。或分为有害垃圾、玻璃、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并在垃圾桶上明确标记。我市也应确立合适的垃圾分类方式,既不会让市民觉得过于繁琐产生抵触情绪,又要便于掌握和实际操作。

2.加强引导和宣传力度。既要增强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又要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尤其需要对垃圾分类的意义进行宣传,让市民们都自觉参与到其中。可以通过发放公益宣传材料、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对垃圾分类知识进行宣传,特别要做好垃圾清洁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免出现分类后又被混装的情况。

3.进行试点运行,将学校、餐饮业等纳入到试点范围中。在学校进行试点,将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纳入到素质教育体系,既有利于集中的宣传教育,更能通过“小手牵大手”带动每一个家庭提高环保意识、推动垃圾分类减排的初衷。而餐饮业产生的食品垃圾在所有垃圾中占很大的一部分,食品垃圾不仅量多,更重要的是含水量大、易腐烂发臭和传播病菌,能够先在试点中将厨余垃圾从混合垃圾中分离出来并单独进行处理,对垃圾分类处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4.合理配置收集运输设施。一方面要做到分类收集设施完备,在公共场所、居民小区设置足够的分类回收垃圾箱,垃圾箱务必要注明分类原则,让市民容易理解和配合执行。大件旧货如一些电器、家具以及电池等有毒垃圾也要设立专门的收集点。另一方面要做到布局合理,日常垃圾方便扔到垃圾箱,其他一些专门的收集点也要方便到达。

 

审查意见:市城管执法局主办,市文明办会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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