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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43号提案 新农村建设应“建管并重”

发布时间:2016-06-04 15:33:18 浏览:68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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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

 

提案字(201643

 

案 由:新农村建设应“建管并重”

提案人:李  俊 高士凯 吴庆宝

内 容:        

近年来,我市不断推进新农村建设,组织实施了美好乡村建设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全市的乡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也都拥有了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但与此同时,个别地方存在重建轻管,后期管护工作不能及时跟上,出现了一些与新农村建设不协调的状况。俗话说:“三分建设,七分管护”,通过调查,我们发现,一些建好的美好乡村和治理后的农村环境,因“重建轻护”或“管护缺位”,使得美丽干净的乡村又回到了过去,变得脏、乱、差,究其原因主要是以下几方面:一是群众爱护公物意识、环保意识不够,政府的环保知识宣传不到位,致使很多群众缺乏应有的文明环保知识,出现了垃圾乱扔、公物不爱护等不文明现象;二是后期管护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美好乡村建设和农村环境整治不仅前期需要投入很大的资金,后期的管护更是一笔不菲的开支,而目前我市整体村级集体经济还比较薄弱,镇级财政也有限,这需要上级部门将其列入经常性财政预算,持续投入;三是长效管护机制有待完善,管护缺位现象还时有发生。

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爱护环境的意识。充分利用宣传、教育阵地,运用广播、电视、短信平台等媒介,向群众大力宣传环保知识,同时通过开展环卫知识下乡、“星级文明户”评比等活动,让环境保护深入到广大农村,引导人民群众转变生活方式,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觉地爱护自己的家园。

二是加大投入,确保后期管护资金有保障。无论是美好乡村管护,还是农村环境整治,无论是基础设施维护,还是垃圾清扫转运、环卫工人工资,都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政府应充分发挥公共财政作用,继续向美好乡村建设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政策倾斜,支持后期管护工作,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引导等方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吸纳社会资金,形成政府主导,多元投资的市场化运行机制,确保后期管护工作能够及时开展。

三是完善机制,提高后期管护水平。为进一步加强后期管护,确保已建的美好乡村“容颜不老”,要建立健全美好乡村和农村环境整治长效管理和考核机制,当前我市美好乡村建设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还未完全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等,所取得的成果还不能长期保持,这需要我们积极整合资源,严格实行目标管理,管护区域采取定人定岗定责,实行绩效考核,同时不定期深入乡村组织开展督查,使此项工作长效化、常态化,通过这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确保这两项为民之举能切实的让群众受益,同时也让群众真正的感受到这不是“形象工程”,而是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

 

 

审查意见:市美丽办主办,财政局、各镇、天长街道会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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