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政协第九届天长市委员会关于任免有关委室主任、副主任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08-05 17:23:09 浏览:3779 次
【字体大小:
(2016年5月11日市政协九届二十二次常委会议通过)
各镇(街道)政协工委,本会各委室: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经协
商决定:
郑修禄同志任市政协办公室主任;
孙启智同志任市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主任;
吴祥贵同志任市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副主任(兼);
黄志贵同志任市政协民族宗教台侨属委员会副主任(兼);
郑儒良同志任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兼)。
 
 
2016年5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Docu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