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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2-04-01 11:30:00 浏览:3357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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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机关设正科级综合办事机构2个:市政协办公室、市政协老干部工作室。设正科级专门委员会7个。设机关党总支1个,设股级事业单位一个。

(一)市政协办公室

1.负责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党组会议以及重大调研视察、政治协商活动的组织和服务;

2.负责以市政协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名义组织的涉及全局工作的调研、视察、考察、座谈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

3.负责协调安排市政协领导的活动,负责市政协领导指示及其他重要问题的催办、落实;

4.牵头起草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有关政协工作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文稿;

5.负责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决议和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

6.负责市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住天长滁州市政协委员调研、视察、学习等活动的后勤保障,协助各专委会做好委员专题视察、调研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

7.负责市政协对内对外宣传的协调、联络和新闻报道,承担市政协机关的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

8.收集整理、综合分析和报送反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及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

9.负责与上级政协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协调工作;

10.负责政协机关文电、财务、安全、保密、信访、档案、接待、干部人事管理等日常工作;

11.负责做好涉及政协机关的各类考核工作;

12.完成市政协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以及市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政协办公室设置3个股级职能科室:人秘科、行政科、社情民意办公室。

(二)老干部工作室

主要职责是负责政协机关离退休老干部后勤保障服务及老委员联谊工作。

(三)专门委员会

市政协机关设7个专门委员会: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民族宗教台侨属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其工作职责如下:

1.组织委员认真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委员更好地参政议政、履行职能创造条件;

2.负责专门委员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其他工作文件的起草,负责专门委员会工作计划的具体组织实施;

3.负责专门委员会工作会议的组织、联系和会务服务;

4.负责组织委员开展专题视察、调研等活动,承担有关视察报告和调研报告的起草;

5.负责收集、整理或反映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提案、意见、建议和信息,并了解落实情况;

6.团结和联系委员及各族各界人士,积极反映社情民意;

7.加强与上级政协和兄弟县市区政协相关专委会的对口联系,对口承办专题视察、调研、考察等活动;

8.加强与市委、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政协各参加单位的对口协商和联系交流,沟通情况;

9.组织指导所联系的镇(街道)和界别委员开展活动;

10.承办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和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主任:李诗兵

(二)老干部工作室

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离退休老干部后勤保障服务及老委员联谊工作。

(三)专门委员会及主任

市政协设7个专门委员会:

提案委员会主任:郑修禄

经济委员会主任:陈建明

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曾春华

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唐金龙

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吕春平

民族宗教台侨属委员会主任:钱福美

 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杨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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