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丁国平反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面,做出了重大部署,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中小学生正处于价值观的培树关键时期,也是人生观和价值观可塑性较强的群体。由于自身分辨能力较弱,面对市场经济发展和网络信息的高速发达带来的外界价值观多元化趋势,各种信息无不影响着人类生活,中小学生的成长亦不例外。比如:现在的有些学生学习目的不明确,学习积极性不高,学习兴趣不浓厚,不知道为啥学、为谁学,缺乏远大理想和信念;相当一部分学生劳动观念和法纪观念淡薄,缺乏防患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绝大部分学生动手能力差,依赖性强,缺乏创新精神、团队合作和实践能力;少数学生好逸恶劳,自私、狭隘、偏激等。有些父母为了孩子集中精力搞好学习,一切家务劳动都由父母承包代劳,只要取得高分,考上好的学校,对孩子提出的各种要求一味迁就,有求必应,虽然分数上去了,却也染上了很多坏毛病和不良习惯。
德育与智育在学校教育中,本应是同步提高、协调发展。然而,由于应试教育的客观存在,使得学校把学生的分数看得重,忽视对学生价值观的培树,大多数家长也只重视孩子的学习成绩,却忽视了品德的培养。加之公民道德水平的低下、诚信的缺失、社会环境的消极作用,对学生价值观的塑造也起着负面影响。因此,贯彻中央精神,在人生观和价值观可塑性较强的中小学生群体中,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刻不容缓。
为此建议:
一、弘扬和培养民族精神的学习教育。在课堂教学中各学科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对学生进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和中国革命传统教育、培养崇高的爱国情操和优良的思想品质。
二、加强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要致力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结合“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 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和教育他们懂得为人处事的基本道理,规范和养成良好的文明生活习惯,形成积极向上、文明礼貌、团结友爱、克己奉公、助人为乐的品德。
三、进行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开设心理咨询,办好心理健康专栏,有针对性地对青少年进行青春期生理教育,引导学生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
四、加强集体主义教育。更加重视校风、班风、学风建设,引导学生从自身、从小事、从身边做起,在潜意识中形成良好的习惯。
五、加强对本地乡情实际情况的教育,着力引导学生了解天长市人文特色、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使他们了解家乡、热爱家乡、心系家乡,将爱国爱乡的情感转化为刻苦学习、奋发图强、报效家乡的实际行动,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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