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3日市政协九届十六次常委会议通过)
各镇(街道)政协工委,本会各委室: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经协
商决定:
高立新、张国平同志任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兼);
钱福美同志任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兼);
徐辅东同志任市政协民族宗教台侨属委员会副主任(兼);
唐乃进、瞿安红、陈志国同志任市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副主任(兼)。
因工作变动免去:
房曰林、郑如银同志的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兼);
周建中同志的市政协民族宗教台侨属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兼);
唐玉成同志的市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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