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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生活噪声,改善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发布时间:2014-04-01 09:56:41 浏览:137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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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生活噪声污染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降低了市民的幸福指数。商业广场和街区,大功率的音箱竞相宣传叫卖,震耳欲聋;开业喜庆的烟花爆竹随时在街道上炸响,烟霾漫天,垃圾遍地,人车避之不及;城乡巴士不少安装的是刺耳的汽喇叭,严重扰民;游商小贩录音的方言用电喇叭反复地大声播放,附近的居民不堪其苦……华灯初上,露天歌台、流动音响、广场舞从下午五、六点钟经常持续到深夜十一、二点;每天天未亮,晨练的音乐便在广场、街道、公园响起,公安110经常接报出警,现场处理。夜间许多大型车辆呼啸高速穿城而过,有的还恶意鸣笛,沿街居民苦不堪言。

建议:

一、市公安、环保、城管、交通、文化、工商等部门,应集中整治建筑、交通及生活噪声污染。

二、宣传、执行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量化、细化、固化整治目标。

三、对商家(包括小贩)的电声叫卖严管严控,直至取缔,加大检查及处罚力度。

四、禁止在街道、商业区、人口密集区燃放鞭炮,以减少噪声污染、有害排放、意外伤害和火灾机率。

五、在学校、居民区等特殊街区设“禁鸣”标志;禁止大型车辆和外地车辆夜间穿城鸣汽笛。

六、对早晚活动的广场舞和流动K歌台,环保、公安、文化部门,要因势利导,对活动地点、曲风、起讫时间、音量分贝依法作出具体规定。对大小团体进行编号备案,公示举报电话,加大教育、督查和处罚力度,使健身和安居和谐共处,实现双赢。

七、新闻媒体设立专栏和“曝光台”,对噪音制造者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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