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社情民意

关于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纳入镇(街道)政府工作绩效考评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2-09-06 15:49:03 浏览:1348 次
【字体大小: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总称,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新的惠民工程。在市委、市政府的积极争取下,20119月份我市被定为全国第三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并已于109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全市现有户籍人口62.8万人,符合参保条件约31.5万人,其中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约8万多人。截止20111231,我市83494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全部发放到位,发放率100%共计发放2722.92万元。全市参保人数目前已达25.7113万人,参保率达80%以上,缴费24.9673万人,缴费额达3393.88万元。

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城乡居民的关心,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能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实现老有所养;减轻子女赡养负担;还可以通过参保适当增加家庭经济收入。2012年省政府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列入民生工程,虽然前期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但在管理办法、政策宣传、经办力量、机构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为更好地推动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实现“全覆盖”。特建议如下:

1、将“城乡居保”列入市委、市政府对镇(街道)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评范围,各镇(街道)与村(社区)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确保参保任务完成。

2、加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建设,经办机构的工作经费,经办人员的工资福利列入政府财政预算,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Docu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