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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长市委批转市政协党组《关于加强各片政协工作联络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30 15:57:39 浏览:1332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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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
  
市委同意市政协党组《关于加强各片政协工作联络组工作的意见》,现予批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中共天长市政协党组关于加强各片政协工作联络组工作的意见

市委:
  
根据市委天发[2001]41号文件精神,我市去年在城关等六个片设立了政协工作联络组。各片政协工作联络组自成立以来,在组织委员学习、上下联络、反映情况、调查研究、知情出力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各片政协工作联络组的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组织委员学习。各片政协工作联络组要结合开会、调研和视察活动,组织和推动政协委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特别要深入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政协统战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和管理知识,不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
  二、积极开展视察调研。各片政协工作联络组每年至少组织委员视察两次,及时体察民情,反映民意。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建言献策。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充分尊重政协委员视察及参与调研和检查活动的权利,为委员知情出力提供方便,对委员提出的意见,要认真研究办理,及时答复。
  三、各级党委(党工委)和各片政协工作联络组要加强政协统战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政协委员海外联系较多和人民政协海外影响较大的特点,共同做好海外联谊工作,并为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和祖国统一大业工作献计出力。同时要按照政策规定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切实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四、切实加强对政协工作联络组的领导。要通过多种途径,解决政协工作联络组的经费困难,积极为政协工作联络组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确定一名副书记分工联系政协工作,乡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应邀请在本乡镇的市政协委员列席;要重视和支持政协工作联络组组织的委员学习、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等工作,委员以片集中开展活动时,所到的乡镇(街道)要热情接待,并提供必要的场所和生活安排。政协工作联络组办公所在地的天长街道、铜城、秦楠、汊涧、金集和大通镇的党委(党工委)要为政协工作联络组提供办公用房、生活住房、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办公经费等;要落实好联络组人员的编制、工资福利和党组织关系,确保在政治、生活待遇上与同级干部一视同仁;镇(街道)召开党委(党工委)会议,应通知不是党委(党工委)成员的党员联络组组长列席。各片政协工作联络组要将各自的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及有关活动打算及时向市政协报告,并向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通报。政协工作联络组成员既要接受市政协的领导与指导,又要自觉接受所在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的领导与管理,参与所在镇(街道)党政中心工作,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执行。

二OO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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